3月3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发布《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时期准入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于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例如市场机构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对备案相关材料进行签字、用印的,相关机构在承诺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可申请通过“后补材料”的方式申请备案,该举措解决了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申请机构无法及时对备案材料签字用印的问题。人民银行上海总部4月末发布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到,对受疫情影响的机构投资者办理备案业务,将在备案材料用印、签字要求等方面灵活处理。截至5月13日,已有23家机构采用“后补材料”方式完成备案。
同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积极采取措施,做到封控期间备案业务不间断,3月1日至5月13日共完成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1830笔,并做好行政许可公示工作。为加强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通过召开境外机构备案业务专题沟通会等方式,积极回应境外机构备案诉求,进一步提高备案效率,3月1日至5月13日共完成境外机构准入备案36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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