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外包人员管理。
同时,《通知》指出,要灵活运用服务手段,强化金融支持和民生保障。要科学统筹营业运行安排,保障金融系统安全运行、金融服务不间断。积极通过智能金融、移动金融、线上服务等科技化手段,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安全性、便捷性和可得性。疫情期间,有关业务难以线下开展时,各机构应进一步完善线上办理渠道,并建立特殊情况应对预案,以发布温馨提示或对外公告等方式及时主动向企业和公众告知本机构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办理方式,全力支持疫情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民生保障。(完)
【编辑:程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