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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64
核心提示:中新财经6月2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
 中新财经6月2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国银保监会6月2日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在总则部分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有效识别、监测、防控业务活动中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重点关注客户(融资方)及其主要承包商、供应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社会带来的危害及引发的风险,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重点关注的客户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银行信贷客户;

  (二)投保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等相关保险的客户;

  (三)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的融资方;

  (四)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客户。

  同时,《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针对客户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风险进行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银行机构应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在贷款“三查”、贷款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的风险管理措施。保险机构应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承保管理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根据客户风险情况,实行差别费率。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对存在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积极行使作为债权人或股东的合法权利,要求其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包括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应对预案,畅通利益相关方申诉渠道,建立充分、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寻求第三方核查或分担风险等。(完)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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