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山东威海市男子王某某在网络购物平台某店铺购买一套沙发与两张床,订单编号为142059785107543AS、142063946712143AS,价格为8487.73元。产品描述为:接触面均采用一整张头层真皮。该网店的经营者为重庆豆娘家具有限公司
王某某收到货后,认为商品面料不是真皮,经与家具公司客服人员沟通,家具公司坚持表示沙发和床接触面为真皮。2021年11月26日,家具公司向王某某退款1000元,退款原因描述为“退运费”。2021年12月7日,王某某委托苏州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商品材质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合成革,检测费600元。
王某某认为某网店公开表述沙发和床为真皮,实际上是合成革,这是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当退一赔三,网店退1000元运费打算了事显然是不行的。王某某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家具公司退货退款、三倍赔偿共计33,950.92元,并承担检测费用600元。
法院认为,王某某购买沙发和床用于个人使用,属于生活消费购买商品。作为销售者,家具公司应根据该规定,保证案涉沙发和床的质量状况。家具公司经营的网店在向王某某介绍商品过程中,确认商品接触面为真皮。经王某某诉前委托检测,涉案商品面料为合成革,与家具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声称的商品品质存在显著差异,家具公司明知其商品材质不是真皮面料,却描述为真皮,属欺诈行为。
法院判决:重庆豆娘家具有限公司按照三倍商品价款赔偿25463.19元(8487.73元×3),扣除1000元后余款24463.19元;王某某退还沙发两套、床一套,运费由家具公司负担。家具公司返还货款8487.73元;重庆豆娘家具有限公司赔偿检测费600元。
家具公司不服判决上诉称:其因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仓库发错货,属于因管理疏忽发生的问题并非故意欺骗王某某,不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无需向王某某赔偿三倍损失。王某某提出质量问题时,其就确认发错了货,无需再进行鉴定。王某某对涉案货物进行鉴定并要求其承担检测费600元,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王某某辩称,家具公司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售后人员从未说过是发错货,一直坚持商品没有问题,故家具公司发错货的上诉理由就是狡辩。家具公司网店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的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认定家具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涉案商品检测前是买家与家具公司售后客服沟通过、且商家同意才进行的检测,家具公司应当承担该费用。
二审法院认为,家具公司在涉案家具宣传页面描述为,接触面均采用一整张头层真皮,但经专业检测部门检测为合成革,与产品宣传不符,也与家具公司对该产品的介绍及承诺不符。因此可以认定家具公司在该买卖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乐生公司主张因管理疏忽导致仓库发错货,对此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也与其工作人员与王某某就案涉家具质量问题沟通的内容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2022年7月13日,威海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家具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驳回上诉。
这起网购真皮沙发和床的事实比较清楚,大件商品价格不菲,是不是真皮商家应当很清楚,当消费者首次提出质疑时就应当迅速承认并妥善处理,寻找各种理由不承认质量造假,逼迫消费者拿起法律维权。粗略地说,真皮和合成革的区别在于合成革的使用寿命较短。大件商品不是一双廉价皮鞋,合成革冒充真皮,消费者肯定是要讨说法的。
商家的辩解也很幽默发错货了,既然发错货物,为何不重新发货解决问题,而是在和买家反复沟通没有结果,被起诉以后审判阶段才提出发错货物的说辞。以次充好,夸大宣传的商品利润很可观,但是,一旦被发现,一起退一赔三消费者索赔案件,商家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赚回来?如果消费者再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将会被行政处罚,这样的经营风险太大。希望商家都能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