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竞价供应商的对象:
经营办公设备、空气调节器等项目的供应商。(征集范围见《滨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目录》第一批)
二、征集竞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加滨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网上竞价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滨州市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能够提供滨州市税务发票的供应商等;
3、在滨州市区(含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
4、参与网上竞价的项目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
5、从业人员在3人以上,并能提供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6、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征集办法:
竞价供应商必须向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存档,一份报送滨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退回给供应商备查。
(一)供应商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竞价管理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4、办公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5、相关人员花名册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费)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简介及专业技术力量组成、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工程师资格证明等材料;
7、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供应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非生产厂家直接出具授权书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单位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以证明该单位具有出具授权的资格)。
(二)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应向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网上竞价承诺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方可成为滨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供应商。当供应商不再参与竞价,应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经确认没有不良记录和违约等情况,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全部到期,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5日内无息退还。
(三)经审查合格的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参加竞价供应商因特殊情况不再符合以上征集竞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中之一的,该供应商即丧失网上竞价资格,不得参与当期网上竞价。
四、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355号规划大厦三楼西侧政府采购窗口);
3、申请材料需按“供应商应当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必须逐页加盖公章。
五、审核与公布
1、由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并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申请网上竞价供应商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或现场考察,并将评审结果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加入网上竞价供应商库。
2、被确定为网上竞价供应商,应自觉接受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正常、有序地参加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方式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