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淳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持续优化公平竞争治理,我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平竞争制度机制日趋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配套规章7部,发布平台经济、经营者合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指南7部,发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反垄断相关职能整合到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挂牌成立国家反垄断局,实现了反垄断执法体制统一。2021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第一次形成我国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
二是市场竞争生态持续改善。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统筹运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等各类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规则引导、行政指导、跟进执法、附条件批准等梯次工具,有序平稳推进重大执法活动,逐步解决了平台“二选一”等竞争失序突出问题。十年来,共查办垄断协议案件195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82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3822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三是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了四级政府全覆盖,从源头防止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十年来,共清理存量政策文件340.2万件,审查新出台政策文件127.8万件,纠正废止5.3万件。持续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案件363件。同时,深入推进竞争领域制度型开放,在全球竞争治理中贡献中国方案。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平竞争治理体系。”蒲淳表示,“我们将更加注重坚持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不断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设置好‘红绿灯’,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领域监管,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提升竞争监管效能。加强竞争倡导和企业合规建设,引导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