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部署,既是“路线图”,也是“施工图”。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要锚定目标方向,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是市场体系高效运行的根本。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各类产权,提高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图为2022年2月17日,一名顾客在北京市西城区一家咖啡店使用数字人民币购物。 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摄
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市场设施顺畅联通是经济循环畅通的基础条件。重点是以完善流通网络、畅通信息交互、丰富平台功能为抓手,着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多层次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便利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不断完善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要素资源自由流动是提高经济循环效率的重要保障,核心是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要完善不同类型要素改革举措协同配合的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促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和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为依托,充分发挥资源流动的乘数效应,赋予经济增长强大动能。
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是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的市场,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要以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商品质量体系,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不断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整合精简;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
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必然要求。要统一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工作,完善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要强化统一执法,统筹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要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
六是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破除各种利益藩篱和市场壁垒是清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路障”的核心要义。要依法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依法清理废除妨碍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七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在加强正面指引、明确负面清单、完善激励约束、推进区域协作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跟踪评估,及时督促检查;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适时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建立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