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我国省级水网建设规划体系全面建立,水网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设得到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得到提高,体制机制法治进一步健全,初步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到2035年,省级水网体系基本建成,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网智慧化水平、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水网在国家水网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在国家水网规划的总体布局下,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谋划省级水网建设,为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提供有力支撑。
据介绍,《指导意见》提出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科学编制省级水网建设规划。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水网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发展需求,抓紧组织编制省级水网建设规划,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省级水网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编制要全面分析省级水网建设基础和需求,合理确定省级水网建设目标指标,科学谋划省级水网建设布局,统筹确定省级水网建设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推进省级水网高质量发展举措。
二是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建设。按照国家水网总体布局及省级水网建设布局,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重点,加快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加强水网互联互通,提升水网调控能力,推进水网智慧化建设,强化水网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三是创新省级水网建设推进机制。在整体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的同时,组织开展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省级水网建设任务加快落地实施。力争用3到5年时间,先导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骨干工程格局加快形成;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监测调度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有创新,水网工程实现良性运行和规范管理,为加快建设国家水网创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此外,《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前期论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跟踪指导、做好总结推广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